今回沧州医院复查时,主治医师建议做二次手术,且费用甚至比第一次还要高。如若不进行手术的话,恢复不彻底,影响以后的生活与工作。就是做这二次的手术费用是不是用人单位也应该承担呢,假如就是不给付费,推三阻四的,怎么办啊,受伤职工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吗?或是工伤保险有这种情况,怎么解决呢?谢谢
若确认为工伤,那么二次费用必须由用人单位承担,之前单位是否给你买过工伤保险,如果之前走的是工伤保险基金,那么直接凭发票找劳动部门报销,本律师认为首要问题还是要搞清楚,你单位给你买了保险没有,你第一次的治疗费用是谁给出的。简单来说,谁给出的,第二次就还找谁出。
2015-09-25 11: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