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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可以要求赔偿吗??

咨询者 : mtgy2009 - 上海     时间 : 2009-03-01 13:55:49    状态 : 已解决



求助:这样可以要求赔偿吗? 收藏此咨询 1人收藏 我的堂妹在广州的一家工厂上班,今年2月6日上班时被机器砸伤,导致右手食在指甲处被砸断。至今仍在医院留医。在这其间厂方负责全部医疗费用(厂方没有按规定给她买任何保险),按每月700元的工资计算工资给她。   我堂妹今年16岁,她进厂时是用她姐的身份证。请问她可以向厂方要求赔偿吗?该如何申请赔偿?请求法律达人帮帮我!在此先行谢过! 提问者:mtgy2009 提问时间:2009-02-23 12:02:40 咨询结果 共 4 条 最好先认定为工伤然后再进行索赔。 解答者:杨汉卿 律师 解答时间:2009-02-23 12:20:33 厂方没有为你堂妹参保工伤保险,无法由社保来支付工伤赔偿.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厂方支付你的工伤赔偿费用.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 我这里有一张照片,有哪位可以帮我看一下这大概可以算几级残废吗? http://my2008.tianya.cn/photo/photo.jsp?ownerId=13144827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熊世松   [广东]    15818390007

你好,可以要求。如在广州,可与熊世松律师联系。

2009-03-01 17:40:49

刘跃坤   [上海]    18201808898

如果受伤时未满16周岁,还是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提起主张比较合适。 进厂时用其姐身份证,厂方可能会否认劳动合同的有效性。建议找当地律师当面咨询。

2009-03-01 14: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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