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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办房产证?

咨询者 : fa147549 - 广东     时间 : 2010-12-11 23:48:21    状态 : 已解决



我2003年修建房屋,占用水田100平方米,当时没有办理相关证件,事后国土所发来一张通知,要我在年的9月前交14610元,到国土所补办相关手续,当时因修房子没钱,只交了伍千元.到今年,国土所再次发来通知,要我交6万多元.请问国土所这样做是对的吗?我应不应该交这必钱?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田洪涛   [北京]    13521944200

你好,收费需要收费依据,如果没有收费依据可以拒绝。

2010-12-12 00:11:52

何带勇   [广东]    13688809977

可要求国土所提供相应的行政处罚通知书,上面有处罚的法律依据等情况,再咨询专业律师。

2010-12-12 21: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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