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栋老房子是从我爸爸那里继承的,属于人是我,我妈和我弟弟。我弟弟几年前因意外死亡,当时没有办什么法律手续。现在我已经在原地为我妈妈新建了新房子。而我的邻居说,我弟弟在生前欠他几千块钱,向我追讨。但是他没有欠条和证据,请问律师,我需要给他钱吗?
没有证据的话你可以不用偿还.
2010-12-12 08:5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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