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钟华2003年9月在镇远县第三中学读书期间死亡,被县公安局认定为溺水的无名尸体请人掩埋了。家长得知消息赶到现场要求验尸被拒绝。后经州检察院法医检验是被钝器致死。要求立案侦查,县公安局依溺水死亡为由不予立案。要求县检察院立案监督,县检察院对州检察院的法医鉴定的解释存在疑义而不立案监督。向州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州检院将材料转到县检察院。县检察院一直不给答复。现申诉人不知道该向那个部门申诉?
申诉人到市检察院。
2015-09-29 20: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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