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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问题?

咨询者 : fa2147594904 - 北京     时间 : 2015-10-08 10:58:50    状态 : 已解决



爱人家: 老人(爱人的姥爷和姥姥)都已去世,留有一套房产,位于广安门外附近(价值大约为300万元),房产证所属人为姥姥。 老人有一儿两女,两女都有配偶和孩子,一儿只有配偶。 两年前一儿、一女(姨和舅舅)都因病去世,只有另外一女(爱人的母亲)在世,(其余两位继承人是舅妈和姨家的妹妹)现三家正在协商房产分配问题,请问按照法规该套房产应如何分配? (据姨家的妹妹说:她已向舅妈(舅舅已去世)写过弃权保证,放弃财产继承,这样合法吗?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曲延兴   [山东]    18663820617

由老人的子女继承,老人的子女先于老人去世,由老人的子女的子女代位继承。

2015-10-08 11:43:00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由你爱人和一女的子女均等继承老人的房屋。放弃继承权声明在两位老人去世后发布的情况下,该放弃有效。所以目前只有你爱人有权继承两位老人的遗产

2015-10-08 14:54:23

李保忠   [辽宁]    13840508677

可以诉讼解决。

2015-10-08 21:30:21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遗产应当由老人的子女按继承法进行继承,已经承诺放弃继承的不再继承。协商不成需要诉讼解决。

2015-10-08 21:51:16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按法定继承,可以放弃财产继承

2015-10-08 22:53:52

李佳   [北京]    15101031230

老人的儿媳,若在丧偶后仍赡养过老人的,则儿媳也能有一些继承权,若儿媳丧偶后未再赡养过老人的,则不享有继承权。已去世的女儿,由其子女代位继承他们母亲的那一份继承权。另一位在世的女儿(即你丈母娘)有权继承。因此本案究竟如何分割比例,可能需要各方出示相关证据来划分。因财产数额较大,还有一些不确定的因素,建议聘请律师较为稳妥。此外,房屋继承,你丈母娘究竟是要房还是要钱等具体策略也是需要细致把握的。

2015-10-09 10: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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