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为做了一件有安全隐患的事,作为带班组长去说他而导致纠纷,过程中他先用生产要用到铜棒威胁到我,然后我去制止被他打中眼睛,医院检查骨裂,眼球也有伤害。算不算工伤,我可以报警吗。另外公司说如果闹大。他离职,我降级处罚。心里面不服,我只是做我分内事!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构成工伤,你应当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并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然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不申报的,你们可以自己申报工伤。应当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一年时间内申报工伤。
2015-10-09 21:2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