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儿子今年8岁,下课期间在操场上摔倒了,手臂摔在了操场的杠杆上,摔断了手臂上两根骨头,需要手术,学校应负怎样的责任?
根据小孩的年龄和看学校是否存在过错,结合侵权责任法第32、38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2015-10-11 23:45:31
8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2015-10-13 15:4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