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员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是否可以不再续签? 关于这个问题好像全国没有统一的做法,大部分地区是支持员工的,单位无权拒绝;但是据说上海这里是偏向单位的,可以不再和员工续签。 为什么最高人民法院不拿出个司法解释来,统一全国的做法呢。
正如你所说,各地不一,有的支付不可以不续签,有的支持可以不再续签。
2015-10-16 06:50:53
在上海,两次合同到期后,单位可以选择不续签合同,直接终止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
2015-10-16 1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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