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离婚后跟继父结婚,继父的情况是:跟前妻离婚时,孩子才半岁,继父没有抚养权,十多年没有联系。母亲和继父结婚11年。到现在为止,我27周岁。2012年,因为旧房翻新,继父和母亲在办理房产证时,把房子公证到我自己名下,公证书时间为:2013年2月。即目前:房屋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目前在我一个人名下。我是作为养女,目前准备结婚。公证书中只提到,如果我未尽赡养老人的义务,继父和母亲有权收回房子。且在办理公证时,我继父的哥哥把他名下54平方土地使用权的赠与继父,双方持有公证书,公证书在我手上,随后,继父和母亲把他哥哥给的和继父名下的一起公证到我名下。目前房子已经建成。且房子出资为我,母亲,和继父. 问提1,如果以后有纠纷,继父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问题2,如果以后继父想把公证在我名下的房子给他孩子,我有需要些什么证据维护我自己的权益? 问题3,我拥有这栋房子,但是地皮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