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合肥苹果装修公司给我家装修,装修好了,发现合同附件中报价清单有较大误差(部分工程未做,工程量偏大)。找装修公司协商,一口咬定是行内规定,偏大工程量不予扣除,没有做的项目说做在别的地方了,也不予扣除。 请问装修公司这样做,我该找哪些部门解决问题?
您好:根据您说的情况,应该是属于民事纠纷,尚不属于哪个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行政监管的范畴,建议首选与对方就相关问题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没有结果,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提起装修施工合同纠纷,由于,目前你们是对结算的工程量有异议,若双方都不能提出充分的证据证明实际工程量,那么可通过司法鉴定的方式来确定,由此确定最终的工程价格。当然,具体情况还要看你们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以上回答只是一个初步意见,仅供参考。
2015-11-11 15:5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