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四间门面房要重新翻建,建筑面积原墙就盖(房子的根脚在哪里就盖到哪里) 前几天开始动工后,城建部门来人让停止动工.原由是有人向县里告状:民事纠纷,不让动工,说先把民事纠纷解决掉,近期找人协调此事. 但村里人的要求是四间门面房缩一间,村里的人说要把南邻的路撇出来. 南邻路已经7米多宽进出大小车均余出(村庄路口), 村庄路是东西路,门面房是南北街. 东邻:马路 /南邻:路 /西邻:***/北邻:*** 注:四间门面房缩一间而且无赔偿的,按门面房市场价(上万/平方,2层共80平左右) 所有证件:土地使用证(1994年当时无房产证的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 你好,律师们,请帮帮忙给点建议,我要怎么做才能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