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朋友的房子问题?

咨询者 : 733082 - 重庆     时间 : 2009-03-02 11:56:06    状态 : 已解决



我这边就写的简单些吧。A是我朋友的父亲,B是我的朋友。房子是A给B买的作为婚房,但3年后由于家庭关系不和,A说要收回房产,AB共同共有,房款首付是A付的,按揭也是A还的。但是B在早先的3年中有每个月给600-2000不等的给A,这种情况的话法院会怎么判决啊?B的户口还在这个房子上面。。。 请帮帮忙吧 谢谢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桂广涛   [重庆]    13900000000

  关键是看房屋的产权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即如果A已经将房屋过户给B,则赠与人就不得任意撤销赠与,除非B有不履行赡养义务等行为。如果房屋没有过户,则A有权撤销赠与。至于B付钱给A是以什么名义,有没有证据等都对判决的结果有重要的影响。

2009-03-02 12:06:37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