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朋友同居3年,最近发现他总在网络上加其他女人的好友,并找别人要照片看,聊天记录也被他删除掉。而且不是1.2次的事情了,我提出分手,他不同意,并每次都发誓改,但还在继续犯错,但又不同意分行手让我走。于是我想用钱来约束他,因为我和他3年了,如果哪天他真弄出事情来了,我什么都没了。 于是我们商量写个欠条,他欠我的。然后写上补充条款,就是他再发生类似事情,欠条就生效,让我走人并还给我钱。 我想请问,这样合法么?如何做才能让他写一个对我有保障又合法的欠条?感谢了。
你们的协议不违反目前的法律规定,是合法生效的,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八十五条规定: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2-12 17:04:47
如果他是单身,欠条有效。 你这个欠条带有忠诚协议的性质,实践中有争议。 具体可请律师代书。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李颖 百伦律师事务所 个人网站:www.greenlawyer001.com(婚姻家庭律师在线服务网)提供在线咨询服务
2010-12-12 20: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