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的审判长又是法院副院长,与原告是亲属关糸,在审理案子时没有回避。第三人领到判决书后才知道此事,判决书对第三人不利。请问律师第三人应当怎样维权。
提起上诉。
2015-10-23 16:15:39
可以上诉,若过了上诉期,可以申请再审,如果真像你所说的该回避的没有回避,那么这属于程序违法,是再审程序开启的原因之一。
2015-10-23 16: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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