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合资业上班十年了,以前老加班工资还能达到最低标准,后来和班长弄了点意见,他假公济私的报复,用不让加班的方式整治我,这样我的月工资扣除保险后就达不到北京最低工资标准了,这种情况有三年多的时间了,今天公司突然通知我加班达到最低工资标准,可是我工作十年造成了职业病,已经无法加班了,我应该如何处理这件事情,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是否应给与补偿。
单位行为违法,扣除保险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协商不成时,搜集单位违法等证据,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齐最低工资差额,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
2015-10-24 06:1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