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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积金的问题?

咨询者 : fa2147596199 - 天津     时间 : 2015-10-24 15:18:23    状态 : 已解决



大学毕业跟一家企业签订offer,offer里规定税前全部薪酬计入基数,公积金单位:个人=15%:15%,我税前大概薪酬是五千。入职后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再次规定基数是多少,只是模糊的说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工作几个月后发现实际缴费基数为1850,并不是offer里规定的5000,请问我离职时可以向单位所要这其中的差额吗?法律上会支持吗?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田忠贵   [广东]    18902860675

可以要差额

2015-10-24 17:41:39

齐志龙   [天津]    15522318437

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

2015-10-25 09:00:33

赵红文   [天津]    13602067637

可以。

2015-10-31 11: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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