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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什么时候做伤情鉴定?

咨询者 : fa2147596399 - 河北     时间 : 2015-10-27 11:07:35    状态 : 已解决



我家人被人砍伤,5道伤口,右手肌腱断裂,请问什么时候做伤情鉴定呢?非得要等到三个月以后才能做吗? 伤口累积有30-40厘米左右,请问这个构成什么伤了?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伤情鉴定一般应当在伤情稳定时才能做。具体伤情鉴定结果需要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确定。

2015-10-27 12:08:09

闫建秋   [河北]    18932918019

报警处理,依法进行法医鉴定,以鉴定机构要求为准。按道理现在就可以做,伤情稳定后进行的伤残鉴定。

2015-10-27 15:33:17

朱东升   [北京]    13699105797

伤情鉴定正常要等受伤部位治疗稳定之后才可进行,三个月左右没有错误,但是公安机关是否立案或侦查,并不一定完全依赖于伤情鉴定,根据基本的经验判断,如果认为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也可先进行立案。

2015-10-27 15:34:35

李保忠   [辽宁]    13840508677

需要实际鉴定的。

2015-10-27 19:41:40

高宏图   [河北]    15830856666

伤情稳定后做,以法医机构鉴定结论为准

2015-10-27 21: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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