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一名邮局邮递员,在送报纸的路上我的车翻了,把人家的车给砸了,同时也把我腿砸了,踝骨骨折,交警判我100%责任,可是单位不给我报工伤,说我是100%责任报不了工伤,请问您,在这种情况下是报不了工伤吗?
工作中发生事故,属于工伤,与你承担全责无关。与单位协商不成时,搜集受伤及劳动关系存在等证据,申请工伤认定鉴定程序,按照鉴定等级计算赔偿。
2015-10-30 10:59:27
如你所述,确是在上班期间发生的这起交通事故,本律师切以为这种情况也应当报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最近的司法解释,可以概括来说,一种是上班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一种是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如果是第二种,那么只要自己是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那么就不能认定为工伤。但是如果是第一种,只要没有公安,检察院或者法院出具你是故意犯罪的司法文书,那么即使是你负百分百的责任,仍应当认定为工伤。呵呵,别听单位的行政和你乱说,他们只是对劳动法一知半解或者是出于想让公司省钱省事的目的,要听专业的律师给你的建议,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报工伤,如果他们不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反映情况。
2015-10-30 11:2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