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与我结婚后怀着孩子出轨,并在得到我原谅后,还要离婚,并要跟着那个人过,她单方面要打掉已经四个月大的孩子。 请问律师,如果她不经过我同意打掉孩子法律上是不是被允许的。 在这件事情上我有什么权益。
本律师认为在妻子未经丈夫同意擅自堕胎,都应当认定侵犯配偶一方的生育权因为胎儿应当是夫妻双方共同享有的,其命运也应当由双方来共同决定,不论是妻子单方擅自堕胎剥夺了丈夫做父亲的权利,还是妻子私自生下两人的孩子侵犯丈夫一方不生育或者说何时生育的自由,这都给丈夫带来的精神打击是无法回避的,由于生育权作为一种人身权不能成为强制执行的标的,男方在自己的生育权无法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只能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通过再婚实现自己的生育权。男性因此而受到的精神上的损害,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作为无过错方请求有过错的配偶方给付损害赔偿。
2015-10-31 16:18:40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妻子有权自己决定是否生育孩子。 如果有证据证明妻子在婚内有过错,可以在离婚时主张多分得一些财产。如果能证明妻子有重婚、婚内与他人同居等行为,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2015-11-02 13:4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