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没有房产证与土地证,99年买卖双方私下签署的卖房协议,并有周围邻居签名认同,现在卖方反悔要求收回房屋,并上诉说此房是他丈人名下房屋,他无权卖房。请问签署的协议是否有法律效益,能否保住买的房屋
一般没有房产证与土地证这个房子的归属就成了问题,如果认定这个房子是他的,那么当时的这份协议就是有效的,如果认定这个房子是他丈人的,那么协议就是无效的。双方的争议焦点就是这个房子的归属问题,在双方都无实质性证据的情况下,法院肯定会考察这个房子是谁造的,卖给你之前是谁在住,根据各方面的因素综合考虑,你现在所要做的就是尽可能的搜集证据,证明这个房子之前是原告在住,原告在使用,他给人至少是在外观上给人一种房屋所有者的印象。
2015-11-03 19:4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