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该罪女方说有,男方不承认,又怎样取证认定,才能成立? 假如该罪男方说有,女方不承认,又怎样取证认定,才能成立? 奸污罪本身就是隐私犯罪,真有其事男方会到处宣杨,我和某某有关系?除非是疯子神经病、女方也同理。除非有原告,现埸证据物证,人证,如果一样都没有,而且时间也相距一年以上,在没有原告,物证,人证又怎样认定奸污罪的成立?
本律师曾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若干年,处理过一些历史上的刑事案件的平反问题。据我所知,在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颁布实施前,全国各地使用的罪名五花八门,其中就有奸污罪。这个罪名所指的行为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男性违背女性意志,强行奸淫女性的行为,相当于现在的强奸罪。另一种是男女双方自愿发生的性行为,相当于现在的通奸,但此类事情败露后为了维护女方的利益,往往对男方以奸污罪判刑。
2015-11-18 15: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