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第三人下裁定时 ,第三人没提出书面异议,之后下履行债务通知书时提出书面异议,但是理由荒谬。请问这种情况法院能给执行吗、
法院应当对判决执行。
2015-11-04 12:02:26
首先,法院应当依据仲裁裁决书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依法进行执行; 其次,如果第三人系义务或责任承担方,如果您申请保全了第三人财产,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
2015-11-04 13:47:58
具体需根据证据确定,不能一概而论
2015-11-04 14:06:24
只要是在执行过程中都可以提出执行异议,至于你说的理由荒谬,这个由法院在收到执行异议的15日之内做出裁定,若理由不成立,裁定驳回,若理由成立则裁定中止执行。异议审查期间,查封扣押冻结程序不会中止,但是处分程序会中止。
2015-11-04 14:5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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