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老公已经给家人送去解毒三个月了,可是最近禁毒大队的人去找我老公说,我老公卖小的毒品。我老公己经有好一些时候都没动过那些东西了,更别说卖了。他们也没有收到什么东西,只是说有人指认他卖那些东西?我想问一下。是不是是没收到东西,靠别人指认也成力的。还是怎么这案子才算成立?怎么才算不成立
只有别人的指认不能够证明你老公贩卖了毒品,不能轻信口供,还要其他证据证明,否则你老公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2-12 23:2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