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现在看中一套经济适用房想买,但是他的房产证不够五年,说满五年就给我过户,现在先签购房合同,我想问这样安全吗? 2、签的购房合同是去哪登记才生效? 3、签了购房合同而满五年不能过户的话,如果卖房人发生意外,子女要求收回房子而不给退购房钱,那么持购房合同可以去法院说明这套房子是我的吗? 4、经济适用房五年后过户用不用补偿国家大约600/m2的补偿金, 5、如果去公证处公证管不管用? 6、我如果买上那么这套房可不可以当商品房对待? 7、最终我想问一下我买这样的房有没有保障,可不可以买?
房子未满5年按政策规定是不能高于购买价出售的,并且出售的对象只能是符合经适房购买条件的人群或者是政府回购,不然你们私下签订的房屋买卖是不能进行公正,也不能进行登记了,对于卖方是问题不大,但是对于买方则有较大的风险。本律师不建议购买,但是你可以先签个租房合同,你先住着,然后在租房合同的特别条款中写上,你住满5年后,这个房子要优先卖给你,不然赔偿违约金多少多少,这个方法虽然不能保证你一定能买到房子,但至少可以得到一些违约金的赔偿。
2015-11-09 14:5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