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日:7月21日 伤残鉴定日:8月25日 鉴定内容是:因车祸致头胸部及脊柱外伤,多处软组织损伤,左眼框内侧壁骨折,左侧3-6肋骨,腰3椎体左侧横突骨折。鉴定为十级伤残。 对方已经70岁了,要求我方赔偿4万多的伤残费用,我们想咨询一下,这份鉴定报告在时间上符合法律程序吗?我们是否可以让他重新做一次鉴定?
1)在时间上符合法律程序 2)你们可以要求他重新做一次鉴定,但费用是由你方出的。
2015-11-14 19:51:48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