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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岗位的辞职,是否不受劳动法规定的“提前30日”的约束?

咨询者 : fa2147597614 - 贵州     时间 : 2015-11-12 21:51:58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一名财务主管,工作有18年,因自己的身体原因需要辞职。人力部门以“财务主管属于重要岗位”不能只提前30日递交辞职报告。请问这个要求合法吗?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刘铁军   [北京]    15811526276

不合法,法律没有这项规定

2015-11-14 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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