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O15早晨5时驾驶一辆三轻摩托从县屠宰厂采购一头内猪到市场销售。当时下着大雨本人挂了一挡行驶不辛翻车,严重受伤。此公路是通往湖南要道也是通往县屠宰厂的道路。由于长期没有维护路面不平整到处是洼坑。之后本人要屠宰厂及食品公司承担一半的药费。这两家单位说不是我们的责任找交通局。请问律师责任由谁承担。
需要交警部门认定属于道路存在安全隐患而导致的交通事故时,可以要求公路管理部门承担责任。
2015-11-15 21: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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