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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用期辞职?

咨询者 : fa147805 - 广东     时间 : 2010-12-13 12:40:06    状态 : 已解决



我在试用期辞职领导不批,说我表现不好,身体不好不想加班,他们威胁我不加班算旷工。我该怎么办?

  最佳答案

马照辉律师   [北京]    13391838236

首先,您选用的“辞职”说法值得商榷。一般说,辞职是要征求单位同意。可以理解为得由单位批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直接单方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要客气地请辞。因为,如果单位同意辞职,意味着协商一致解除。这样,单位有权不同意协商。其次,《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应该在工会、劳动者同意的条件下进行。单位威胁您不加班算旷工是违法的。

2010-12-13 11:09:28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田国军   [重庆]    13340376558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你可以提前3日随时通知公司辞职。公司应当支付你的工资。

2010-12-13 09:48:29

何带勇   [广东]    13688809977

建议以电子邮件、特快专递、当面签收等方式提前3天通知即可辞职,同时保留相应证据。

2010-12-13 15: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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