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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贸 劳动法 抢客户 法律?

咨询者 : fa147808 - 广东     时间 : 2010-12-13 09:17:27    状态 : 已解决



我现在在做外贸,一边给一家外贸公司打工,一边自己有自己的客户,只是这个客户的生意量不大,所以我仍在打工,我在打工的这个公司假设认识了客户,并在辞职时将之带走,请问这是属于劳动法范畴,还是民法、刑法范畴? 首先,我违背了劳动法,因为我签约打全职工然后还有自己的公司在做生意。 其次,我是不是属于偷窃公司机密资料(客户资源),属于违规/违法/严重违法恶性竞争,还是只是普通的带走客户?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何带勇   [广东]    13688809977

1、属于劳动法范畴,公司可解除你的劳动合同; 2、属于民法范畴,公司可要求你赔偿损失; 3、如果情节严重,就属于刑法范畴,可追究你的刑事责任。

2010-12-13 15:4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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