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车主。前天将车子借给一朋友,出了车祸,无人员伤亡,我方主责。保险也过期了。朋友是替公司送货。车主应承担什么责任?我朋友应承担什么责任?还有他公司要承担责任么?
在车主将车辆出借的情况下,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经取消了车主的赔偿责任,应该由该车辆的实际驾驶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你无责任。 你朋友和其公司属于雇佣关系,其对外的赔偿责任应该由公司承担,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2-13 11:5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