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抢道,把我的爱车,保险杠撞掉、翼子板刮伤、轮毂刮伤,因为我这是15年4月份提的车,新车,自己从来没有剐蹭,爱护的很好,所以我要求全部撞坏的零部件都换新,现在交警已经判定公交车全责,出具书面文书,4s店出具维修清单以及费用,但是现在保险公司,不同意给我换新,只能维修,我接受不了,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坚决要换新零部件,是否合理?如果保险公司坚决不给换件,我向法院起诉,请问能否胜诉?
您好: 首先进行维修, 维修后做车辆贬损鉴定,要求公交公司支付车辆贬值损失费用。 再见。
2015-11-23 13:48:02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