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单位实行买房。老公和公公是同在一个单位,当时我老公工龄短,公公工龄长我们就利用了公公的名义买了我们的房子,房款都是我们出的。房产证是2000年,2002年我老公又过户到他名下。1998年婆婆去逝,2006年老公去逝,2007年公公去逝。当时我嫁给老公的时候老公是独生子,户口有记录。现在婆婆的姑娘起诉法院撤销买卖合同,她要继承她母亲的份额,请问她有权利吗
您好!您说的案子涉及的核心问题是:该房屋是属于您夫妻的,还是属于公公婆婆的。您需要证明:该房屋系借名购房,您夫妻系实际购房人。
2015-11-30 08: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