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在2010年10月拆迁,协议规定二年内(2012年10月)拿安置房.拆迁时已被扣除全部安置房款80多万.期间政府每月支付每户2000元租房费和以每平方安置房计算的返租金.现在已超过拿房时间三年,作为拆迁户能伸张哪些权利?要求政府作哪些补偿?有没有政府文件支持?谢谢
逾期交付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015-11-24 09:00:33
看当地的拆迁政策来定。
2015-11-24 12:42:49
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2015-11-24 16:3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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