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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半年男方因满足不了女方性方面,要求离婚?

咨询者 : fa2147598439 - 福建     时间 : 2015-11-24 17:21:28    状态 : 已解决



双方结婚不到半年,男方因满足不了女方性方面的欲望,女方执意要求离婚,以各种理由离开家中,想请问下各大律师如果男方要求女方退还礼金,这样可以吗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法律规定双方登记结婚并且共同生活了的,离婚时一般不能要求返还彩礼。除非是因为婚前男方给付彩礼而导致生活质量明显下降的、或虽然领取了结婚证但未共同生活的,则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2015-11-24 22:57:12

倪凌云   [北京]    13718005228

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登记结婚、但已同居的,原则上应全额返还;若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较长时间的,要综合生活时间长短、彩礼使用情况、收取方的经济状况等,确定合理的返还比例。 2、登记前即共同生活时间较长的,不予返还;若以非结婚为目的的同居,则一般不得对抗彩礼的返还请求。 3、登记后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需返还。所谓时间较短,一般限定在两年以内较为合适。(以离婚为前提的要求返还) 4、登记后有共同生活,但因给付彩礼导致婚后生活困难的,应予以返还。所谓生活困难即绝对的困难,是指不足以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以离婚为前提的要求返还) 其他情况,难以要回彩礼。

2015-11-25 11:22:14

周兴芳   [福建]    13075837906

一般不可以。

2015-11-25 16:46:21

陈福猛   [福建]    13606927210

如果没有共同生活,可以要求适当返还彩礼。

2015-11-26 16:51:41

陈奇斌   [福建]    13720890151

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2015-11-30 11: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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