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和分公司是两个不同的名字但在同一个地方办公,分公司是经过收购回来的,也是一个独立的公司,公司只有一个人事部隶属总公司的,分公司的实习生实习报告也都是拿到人事部盖总公司的人事章这样可以吗?然后对于分公司新招员工签合同的问题,是盖总公司的公章还是分公司的公章?是否可以这样做:所有员工签合同都盖总公司的章,分公司只是对外用分公司的公章?我是新人,求前辈指点,谢谢~ (注:公司是民营企业,总公司的老板越做越大后把同行的分公司买了,所以分公司的名字没变,只是法人变了,变成是总公司老板的了,分公司之前的老员工也一起跟着过来了,这部分人签合同我不了解明细,现在分公司收购过来后招聘了一些新人,针对新人签合同的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