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有人冒用亲子女身份起诉继承遗产该怎么办?其实是当初没有合法的收养关系。在户籍登记时通过非法手段假冒亲生。现在他要起诉只能以亲生子女的身份。法院不知情,给立了案。那被告有什么办法要求法院更正。该原告还不在国内,当初办理户籍登记时也不在本市。这个情况原告本人是十分清楚的,现在就是想钻法律的空子。要我提供证据是困难的。最简单的方法是不是可以申请法院司法鉴定,还有是否可以要求法院要求原告提供当初的详细的生育资料,包括在哪个医院生产的,主治医生的姓名,出院记录,单位的考勤记录等等。有人说,谁主张谁举证个人认为谁主张谁举证,这个亲子女的主张是原告提出的,光凭户籍资料显然证据不足,比如夫妻离婚,当初没有结婚证,仅凭户籍登记是夫妻,法院会判离吗?一个道理。现在被告提出质疑,法院可以责令原告提供相关亲生的证据。我的这个想法对不对,请各位律师指点迷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