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合伙投资,本来是以短信形式约定好,各出资一半,收益亦均分。与乙方卖家签订买卖合同,并且由我交付的定金,后来朋友单方面反悔,不肯进行出资,导致我们面临违约,需交付违约金。 我可否起诉朋友,要求他独自承担违约责任?
您好!首先,您需要证明双方存在合伙投资的协议关系; 其次,对方单方反悔,不肯进行出资,如果在您催告下,仍拒绝出资,则属于预期违约,您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根据《合同法》第94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二项规定,“(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2015-12-01 21:0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