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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

咨询者 : fa147964 - 辽宁     时间 : 2010-12-13 15:45:22    状态 : 已解决



婚后公公婆婆出资买房,房证上是丈夫的名字,请问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张宏图   [云南]    13508709534

如果你公公婆婆没有明确属于你丈夫的个人财产话,则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

2010-12-13 16:27:39

李颖   [北京]    13693127273

根据目前的法律,房子是婚后所得,即使只有男方一方姓名,仍是夫妻共同财产。 公婆的出资,如无证据证明是借款或只赠与给男方一方,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但请注意一下正在征求意见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八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等其生效后,你们万一离婚时会适用这个条款来确定房子的性质。 建议你加上名字,或者与男方签订一个协议,明确其为你们共有。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李颖 百伦律师事务所 个人网站:www.greenlawyer001.com(婚姻家庭律师在线服务网)提供在线咨询服务

2010-12-13 20: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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