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几个问题想质询一下。 1. 我4年没有缴纳物业费,现在想补齐,但是物业公司要我缴纳千分之1的滞纳金,不知道是否合理。 2. 我没有和物业公司签任何的合同,是否在入住时就制动产生合同。如果没有合同,物业公司也没有承诺对小区 环境卫生及其管理的相关承诺,对我补交物业费收取滞纳金是否合理。我应该去那个相关部门讨说法。 3. 自从入住到现在已经4年,一直没能办理房产证,我是否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赔偿,赔偿比例是多少。如果过年办下来房产证,我还能起诉吗?谢谢
物业费应该交,不存在滞纳金的问题,可以要求损失。超期办证的,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
2015-12-19 10: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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