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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应该支付迟延金??

咨询者 : fa379495 - 四川     时间 : 2015-12-21 09:28:13    状态 : 已解决



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应该支付迟延金? 判决书判决A支付一笔股票的一半份额给我,判决后A没有支付给我,我申请执行,法院卖了这笔股票的一半份额然后把现金给我,我要求支付迟延金,执行法官说这种情况不支付迟延金,因为A没法把这笔股票的一半份额过户给你,(证券公司规定散户的股票不能过户),我说A可以卖一半股票后把现金给我,法官说A没有这个义务,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应该支付迟延金?

  最佳答案

张树贵律师   [北京]    15101669375

法院判决的是a支付一笔股票的一半份额给您,而不是直接的金钱给付,如果是直接的金钱给付,可以要迟延履行金,一般法院判决,也会有此表述。

2015-12-22 05:24:18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于伏海   [北京]   

你好,如果延迟支付,那就应当支付延迟履行金。

2015-12-21 10:43:26

曾翼   [新疆]    18099202200

申请执行阶段,如果迟延履行,应支付双倍应支付迟延金。

2015-12-21 12: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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