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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

咨询者 : fa2147600507 - 江苏     时间 : 2015-12-23 18:06:50    状态 : 已解决



去面试的时候,HR让我签了一份合同(签字的时候合同上没写违约金),后来他让助理带我去提款机取款说是审计卡里的金额,取完钱,HR把我取得800元拿走了,说是去部门报道后再去向财务部拿回钱,然后让另一名助理带我去培训,后来我看到那张合同上写着我给他的800元作为以后奖金形式发放并不是立刻归还,在培训期间,主动离职的不归还800元,外加违约金7000元,后来我没去参加培训,我需要赔偿违约金么?会影响我以后找工作么?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刘建平   [江苏]   

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2015-12-23 19:42:47

朱骏   [浙江]    15382370365

劳动部门禁止以任何名义向求职人员收取费用,如果合同上未写明的,那么有理由怀疑这个公司可能存在诈骗的行为,可以向劳动部门反映情况

2015-12-23 19:51:14

李保忠   [辽宁]    13840508677

到劳动部门投诉。

2015-12-23 20:21:12

戴雅静   [江苏]    13328191215

您好,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谢谢。

2015-12-24 1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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