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给乙方加工签订了加工合同,乙方给我方加工,因为乙方以前欠我方的加工款,货到我方后,我方没有加工。因为时间的缘故,甲方直接到我方来拿原材料,我方要求甲方付乙方欠我方的加工费。才给他原材料,甲方给我钱后我给货他。几天后甲方报警说我是诈骗。请问我这算诈骗吗? 谢谢大家!
如果你和乙方通谋,以原材料抵乙方的欠款,致使甲方利益受损,则涉嫌诈骗。
2010-12-13 17:37:23
你方做法欠妥,但尚不构成诈骗,建议三方协议处理。
2010-12-13 17:51:15
不算诈骗,但你扣留甲方的原材料也是不对的!
2010-12-13 18:55:45
不算诈骗,甲方可以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你方可以对乙方提出抗辩,但不能对抗甲方。
2010-12-14 10: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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