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今年11月1日入职,公司和我签合同签了1年,我的年休假有10天。公司在今年的12月29日下午向我提出我不适合现在这个岗位,想与我解除合同,那么第一、我未休的10天年休假,公司怎么补偿?二、年休假包括元旦的节假日吗?三、如果我想把接下来的年休假休完以后办离职手续,合同终止日是算到几日?另外,我的试用期是1个月。
如果公司违法解除,你可要求公司加倍赔偿经济补偿,对于年休假,可以要求年休假工资。
2016-01-03 15: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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