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要从97年说起,咱家是农村,来自于,《安徽黄山市歙县白杨上村》那天我奶奶去世了,然没有留下任何的遗属,奶奶生前有移动两层六间房子与两个厨房一猪圈,两间老式住房,咱爸爸是老实人和叔叔(同母异父) 办完后事组织村路有声望的人分财产,我家选的是一栋两层的楼房,白字黑字都签字画押的白皮书说明的,不知为何叔叔就是为难咱家,挪占咱家三间房子而且上房锁至今未搬,几次通过村委支书,村长(叔叔老婆的哥哥)均无效解决,至此一拖再拖如今,试问我该咋办,,
你叔叔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你家有权起诉要求返还财产,法律依据是《物权法》第三十二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三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三十四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2-13 19:5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