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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公积金少缴半年,是否违法可否要求解职并赔偿?

咨询者 : fa2147601327 - 上海     时间 : 2016-01-05 12:46:13    状态 : 已解决



我2007年11月1日进公司,第一年后就没有签署过劳动合同,2008年2月劳动手册上盖过公章,公司以前3个月是试用期为由,没有帮我补缴纳4金,且08年2月至8月的公积金也未按时缴纳,至今未补缴,可否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具体如何赔偿?谢谢!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田忠贵   [广东]    18902860675

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2016-01-05 21:10:56

李保忠   [辽宁]    13840508677

要求解职并赔偿

2016-01-05 21:40:03

杜洁   [上海]    13524743183

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一个月起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要求公司补缴公积金 先劳动仲裁 再起诉

2016-01-14 23: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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