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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构成强迫交易罪?

咨询者 : liwenyang - 北京     时间 : 2009-03-03 09:21:53    状态 : 已解决



律师你好: 请问,有人想拿我的一些隐私等,要挟我在外地租个办公地点,给他使用,是否构成强迫交易罪?我和办公地点的签订租赁合同的话,没有证据证明和他的关系?无法取证?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庞红兵   [北京]    13699223189

我国刑法第226条规定了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强迫交易的;实施强迫交易非法获得数额较大的;造成恶劣影响的结伙实行强迫交易的;手段恶劣的;强迫外国人交易的;强迫交易内容低劣的;等。根据你反映的情况,对方的行为更符合敲诈勒索罪的特征。我国刑法第274条规定了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庞红兵 北京市中济律师事务所律师 手机:13699223189 电子邮件:phb0616@sohu.com

2009-03-03 10: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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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讲这种情况更符合敲诈勒索罪,建议你保留相关证据,及时报案。

2009-03-03 10: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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