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在少年宫学习舞蹈时,由于少年宫舞蹈室内温度较低,而将暖气防护卓摘除,露出老式暖气片,孩子练习舞蹈下腰时摔倒,头部(眉毛上方)磕在暖气片上,造成长1厘米多且较深的伤口,到医院缝合5针,由于孩子妈妈是医院的,医生她认识所以就没收钱,但买了东西(100元),而后又买了破伤风药(160元),也没要票据。第二天孩子老师给了500元钱,孩子目前正在打消炎针及每天换药(每天约100元),并请姨妈误工来照顾孩子(每天约70元)。目前我们想找校方研究赔偿问题,请问律师应该怎么办,赔偿金额多少为宜?孩子后期美容问题应该怎么办?
要看你的医药费是多少?还有想不想要护理费,营养费,及以后的美容费等,如果不想追究对方责任,也是你们的权利,可以自由处置
2010-12-13 21:14:03
少年宫应该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2-13 21: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