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有好多以帮人融资名义后期做零首付购房的,在之前欺骗客户自己有关系,有渠道,肯定能帮客户拿到钱。然后误导引导客户买房子。在这前并没什么文字协议。这公司是和开发商合作代销团购清理楼盘的。现在有100左右的客户并没购房意愿。也没还款能力。但是因为金融公司的诈骗背了一身房贷。购房合同都是本人签的。但是递交的各种资料等等都是金融公司递交的,同时除了签字所有办理都是金融公司代办的。现在这群客户发现上当了。金融公司融不了资,退房要支付10%违约金,客户也还不起房贷,面临着银行和开发商的起诉。请问。这些客户告金融公司算诈骗罪么?能把房子退掉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