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5年1月6号开始休病假累计休了45天,公司和我说今年没有年休假,国家规定是累计2个月次年不享受年休假,公司的计算方法是按照一年出勤256天除以12个月,一个月是21.3天计算,不是按自然月30天计算公司这样算符合规定吗,如果按公司的算法我休病假2个月以上,如果按自然月算就不够2个月,具体应该怎么算
收集证据,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016-01-14 16:11:42
提供证据,必要时提起劳动仲裁处理
2016-01-14 2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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